【问计民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如何推进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要解决哪些难题?这些问题引起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探索仍在路上
早在17年前,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就率先启动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如今,这一艰难探索仍在路上。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提倡了多年,至今依然分不清,有的甚至分后又合上了。”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委员坦言,许多城镇垃圾分类不过是分类垃圾桶,仅止于将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个子类,而事实上垃圾并没有分类投放。
刘晓庄委员指出,有些地方的分类垃圾桶纯属摆设,“甚至在有些乡村连个像样的垃圾桶都没有。
跟刘晓庄委员有同感的还有黑龙江省龙江县环卫处保洁队长王月清代表,“我在一线工作了16年,天天和垃圾打交道,深知垃圾不分类导致资源浪费之严重。”她表示,很多地方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垃圾分类标准不够具体,分类回收的垃圾桶也不统一,有的小区还是混装的垃圾桶,“混装”“混运”现象严重,多数城市仍然依赖于环卫工人或者垃圾站的二次分拣。
垃圾分类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全盘沦陷。“目前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前端‘笼统分类’不明晰,中端‘分了又合’不规范,末端‘统一处理’不利用,造成了巨大浪费。”刘晓庄委员指出。
推广难有三方面原因
垃圾分类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很多环境专家认为,垃圾分类推广难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垃圾分类收集的群众基础不足,尚不能得到广泛的配合与支持;二是末端垃圾处理设施与分类要求不匹配,上游垃圾产生与回收需求不匹配,中端垃圾收运与分类要求也不匹配;三是政策、法制的配套还不到位。
天津市环保局原总工程师包景岭代表表示,很多实行垃圾源头分类的城市,欠缺后续的分类收运车辆等配套设施,“如果垃圾量持续增加,如何运出去都会成为很大的问题”。
垃圾的循环利用也是一大难点。“垃圾回收的产业链未有效建立。垃圾处理尤其是一些有害物质的处理,需要设备和技术投入,成本较高。”王月清代表说。
“尽管垃圾分类面临很多难题,但也有一些地方做得较好。”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徐秋芳代表举例说,在浙江金华,农户先把垃圾分为“会烂”和“不会烂”两种,会烂的垃圾就地进入阳光堆肥房;“不会烂”的则二次分类成“能卖的”和“不能卖的”,“不能卖的”垃圾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进行集中处理。
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刘晓庄委员表示,解决“垃圾围城”的关键在于切实落实该《方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为此,需要政府与公众同心协力、行政与法治多措并举。
首先要解决公众意识上的不足。“当前我国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强,而垃圾分类又是一项需要公众参与的‘技术活’,必须由被动强制行为转为主动自觉的生活习惯。”刘晓庄委员说,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养成教育。
“垃圾分类说容易也容易,每个人动起手来就行了,比如从小孩开始培养习惯,通过小孩影响大人,小手牵大手。”徐秋芳代表说,另外垃圾分类也不能太复杂,要让老百姓易于理解和操作,比如就分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分类后的垃圾一定要利用起来,打通循环产业链,实现循环利用,垃圾分类才能长久。
此外,还要把垃圾分类当作产业来经营。“政府要以分享经济、发展产业的理念,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垃圾回收利用上下大功夫,推动各类垃圾能够物尽其用,并让经营者有利可图。”刘晓庄委员认为。
(本报记者 叶乐峰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