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故事】
“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的魄力,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宏伟进程的一个缩影。 2016年11月14日上午,随着申请执行人秦锡铎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领取到147万元执行款,曾两次上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河南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终于去掉了“老赖”标签。 秦锡铎申请执行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本息共计180余万元。因置业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6年3月,湖滨区法院将王某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活动。
2016年4月,王某去南极旅游。等他准备回国时,才发现自己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无法购买返程机票。着急的王某于是委派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法院,同秦锡铎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支付了30万元现金,并提供三套房屋担保。法院从“黑名单”中移除王某后,王某才得以购买返程机票回国。
因置业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在7月20日前履行,湖滨区法院再次将置业公司及王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将其担保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双方于11月9日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最终履行完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人民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后一道关口。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将破解执行难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6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29.2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2%和33.7%,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万亿元,解决执行难取得实质性突破。
(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