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 记者陈晨1日从水利部获悉,为全面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水利部将于3月2日至12日派出16个督导组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关注五大问题:一是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是否覆盖了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和湖泊,包括中央直管河湖。二是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是否做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三是各地对中央确定的河长制六大任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是否坚持了问题导向,针对不同河流推行了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是否有详细安排。四是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情况。五是省际边界和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河长设置是否与相关省份进行沟通协调等问题。
据介绍,去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截至今年2月27日,全国已有上海、湖北、陕西、湖南、辽宁等5省市出台省级工作方案,河北、江苏、福建、安徽、西藏、山西、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或政府审议通过,还有5个省份工作方案已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