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电影编剧 刘震云
作为一个创作者,看到这部法律的出台,我有吃了定心丸的感觉。读到总则的第四条,我感受颇深:法律规定尊重和保障创作自由,倡导电影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电影。
中国电影这些年发展非常快,不管是它的观众数量、荧幕块数,还是电影制作单位,每年都呈几何倍数的增长。电影是一个社会化产品、娱乐产品,当然也是一个为了赚钱的产品。但如果一个民族的电影只是为了赚钱和娱乐,从来不在电影里去思考,久而久之就会由不去思考发展到不会思考,那么民族电影发展的前景将令人担忧。
去年我和冯小刚导演合作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几经商榷最终在11月上线,反响不错。一个作者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要把那些被忽略的人、被忽略的情感一点一点打捞出来。《我不是潘金莲》从题材的敏感性、内容的复杂性来说,拍成电影的难度是很大的,但它最终能够顺利上映和取得积极反响,更大的意义在于开启了中国电影在更多方面内容关注的方向。中国的创作者不笨,中国人的想象力从山海经开始,都是特别伟大的,只要我们给他提供一些创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