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6日 星期日

    新红十字会法5月8日起实施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6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25日电(记者殷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以进一步完善对红十字会的监督机制。新法将于今年5月8日即世界红十字日当天正式施行。

     

        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体现了对红十字会的保护,无论是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还是红十字会外的单位、个人,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红十字会权益的,都要视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在谈到新法如何体现监督和规范时,郭林茂表示,近些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来自各方的监督,以及红十字会财产收入的信息透明等方面存在制度的缺失。这次法律修订的另一亮点就在于编好制度的笼子,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

     

        修改后的法律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既包括传统职责,也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等新职责。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