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见习记者周艺珣、记者张蕾)环境保护部24日通报了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通过加大暗查夜查力度,督查组走访检查了362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148个。
21日至22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继续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个城市空气质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是县一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北京市经信委以处理危险废物为由,将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保障企业名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采取停限产措施;天津市北辰区散煤办公室未按照《北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职责,对散煤治理总体情况不清楚;石家庄市重污染应急预案中的企业名单未及时更新;邢台市广宗县发改局未完成2016年散煤压减替代任务;太原市未完成2016年18个城边村气化改造工作计划;鹤壁市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局负责制定秸秆禁烧指标的考核细则”,但市农业局未及时根据新的考核要求修订考核细则;安阳市发改委至今未制定2016年度、2017年度煤炭消耗总量控制计划,未将煤炭削减目标量化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企业。
此外,专项督查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