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1日,民政部在京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会上对《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陈越良说。
破解基层政务服务中的“碎片化”现象
由于现在基层信息共享仍比较困难,基层的政务服务普遍存在着“碎片化”的现象,基层百姓办事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陈越良表示,《意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依托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县乡(镇)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并为贫困乡镇建立线上线下互动的信息化综合服务点,支撑医疗、教育、就业、社会救助等政策落地。
“《意见》还提出,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理程序,清理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加强政务服务网络无障碍建设,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动乡镇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陈越良说。
引导乡镇干部积极作为、为群众服务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的设立和完善,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的发展,乡镇干部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等方面解脱出来成为可能,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创造了条件。陈越良说:“《意见》突出‘服务’二字,主要从三个方面引导乡镇干部积极作为、为群众服务。”
“要从作风方面对乡镇干部进行引导。”《意见》提出,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乡镇干部热爱基层、坚守基层、奉献基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考核引导也很重要。陈越良表示,《意见》提出,改进绩效评价奖惩机制,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还有一方面是激励引导,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激励机制。”《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
(本报记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