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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1日 星期二

    不要着急给传统村落“整容”

    作者:李华东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1日 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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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深入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是重点任务,而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则列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传统村落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基因库、治疗当代文化病患的脐带血、民族文化复兴的基地,而且对于保卫我们的文化疆域、文化安全,夯实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入研究这个基因库,阐释其文化精髓,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所有工作的基础、最优先要完成的任务。尤其是在传统文化的水土流失越来越快的背景下,这一任务就显得更为急迫。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深入阐发文化精髓”的重视仍显不足,保护发展的重心容易局限在物质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而且往往又聚焦在让其“美化”方面。更不利于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的是,相当一部分“美化”的方法就是热衷于“整容”,而不是传统风貌的保护和修补。本来就有限的资金、时间和人力被着急忙慌地投入到无限的“整容”需求中去,造成巨大的浪费倒在其次,更严重的是因为错误的“整容”标准、对象、方法,不但损害了村落的核心价值,更耽误了文化抢救的时机。

     

    “整容”的标准有问题

     

        一是来自城市的标准。一些人非常僵化地把“幸福生活”等同于“城市生活”,于是宽广的道路、整齐的行道树、开阔的大草坪、硬质铺装的大广场被当作“整容”的标配在村落中蔓延。乡村的传统风貌是由千百年来人们对土地、生命、人生的态度等内在的因素逐步养成的,而这些态度和智慧对我们的生态、文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长远的价值,尽可能地维持其本原,有更重要的意义。

     

        二是工业时代的标准。工业时代的审美标准之一就是效率至上,改变了全球城市面貌的现代主义建筑就是这种标准的直接产物。可是,这些过时的、工业时代的观念竟然在传统村落中大行其道,风貌整治热衷于标准化,屋顶形制、檐口高度、墙体材料、门窗样式、牌匾大小……都要一致;什么都要高效率,丁字路要打通、河道要取直、机动车要通达家家户户……什么都要整齐,行道树要像电线杆、路面必须平整、菜地要拿栏杆围得规规矩矩、房前屋后不准堆放柴禾……传统村落千百年沧桑下来的景观多样性、丰富性、趣味性……就这样被渐渐地“整”没了。

     

        三是畸形审美的标准。对“美丽乡村”的追求被简单化、畸形化,巨量的财力投入和孱弱的审美素养相结合,各种畸形的趣味横空出世,曾经有过那么高妙的艺术传统和审美水平的中国人,现在竟然觉得大的肯定比小的美、高的肯定比矮的好、昂贵的肯定比便宜的棒……很多村落里出现了大牌坊、霓虹灯、黄色琉璃瓦、重檐庑殿顶……这些耗资巨大的“美丽”,除了破坏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外,能起到什么积极的作用呢?

     

        四是主观创作的标准。在学术血脉源自西方的建筑院校里培养出来的规划师、建筑师,相当一部分缺乏对乡村的敬畏,容易带着居高临下的心态、“拯救”乡村的使命感在传统村落大肆“创作”,既无态度也无能力去挖掘、理解、呵护、弘扬传统村落里优秀智慧,以他们习惯的标新立异的追求把村落“整容”得面目全非,大量的历史信息被淹没在他们的“创作”之中,传统村落,成为又一块“建筑师的试验田”。

     

        五是“示范”的标准。在某些地方,一旦“整”出了几个示范村,领导一表扬,媒体一报道,大家就蜂拥而去“取经”,回来就邯郸学步、处处模仿,结果就是大家都“美”得一模一样了,各个村落丰富多彩的气质、秉性、样貌,就这样渐渐地被格式化掉了。

     

    “整容”的方法很粗暴

     

        一是粗暴地选择“整容”的对象。没有充分研究,凭主观想当然地确定要“整容”的对象,有段时间连人民公社时期的大礼堂、供销社等也定为“风貌不协调”要“整”,“文革”标语也要刷掉;而且不承认村落的延续变化,非要“整”回到某个特定阶段,比如“清代风貌”的现象仍然普遍,相当一部分仍然有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就这样被“整”掉了。

     

        二是粗暴地设置“整容”的项目。村落承载的优秀文化远没研究透,传统民居在不断坍塌、村民在不断流失的时候,游客中心倒是建立起来了;前年刚铺好的水泥路又要敲掉,因为觉得还是“青石板路”才符合传统风貌要求;五线下地不惜重金,因为“电线影响历史氛围”……无原则的亮化、绿化、硬化、白化成为“整容”的标准手段,水车、灯笼、牌坊、廊桥、马头墙、汉白玉栏杆、琉璃瓦屋顶、八卦形广场成为“整容”的必备元素……大家都觉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可是,资金都用到刀刃上了吗?

     

        三是粗暴地追求“整”的效果。整治的效果就是要“古”,要“土”,但所谓的“土、古”却是一种自以为是、矫揉造作的“美”,为之要么拆除“不协调”建筑后盖所谓的“仿古”建筑,而且往往因为设计、施工的粗劣,这些假古董的效果不堪入目;要么掩耳盗铃地在墙上涂脂抹粉,弄些什么“仿木”瓷砖贴掉白瓷砖、“仿泥”涂料抹上红砖墙……纯粹是用一种粗陋去替换另一种粗陋。在“整容”成为一种狂热的同时,“修缮”却遭遇冷漠,汉白玉栏杆绵延数里,仿古建筑如雨后春笋,可是多少真正有价值的老宅,却只能默默地墙颓屋倾。

     

        四是粗暴地采取“整”的措施。穿衣戴帽成为标准手法,动不动就要求敲掉白瓷砖、拔掉水泥路、平屋顶改坡屋顶、三层降两层……为了这些“整容”,大量的财力、时间的投入,产生那么多的垃圾、污染,造成各种人为制造的矛盾、冲突、事件,值得吗?

     

        五是粗暴地限定“整”的时间。尽管大家都知道村落的核心价值是其文化,可是工作抓手在哪里?多长时间能见效?考核指标怎么定……缺乏制度的激励,追求村落面貌的“改善”,就成为一种比较务实的狂热,有些地方甚至狠抓落实,限定时日必须“大变样”。

     

        传统村落是由传统生产、传统文化、传统环境构成的复杂而精妙的系统,三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感到和悟到的传统村落之美,这种美绝不是通过“整容”而得到的,是由内而外的美,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外在表象。在人力财力智力都严重不足的现实条件下,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一定要把“深入阐发文化精髓”放在首位,这样才能让它的美,创生于过去、留存在今天、延续给未来。

     

        (作者:李华东,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建规学院传统村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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