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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6日 星期四

    江苏:快递业“黑名单”将建立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6日 07版)

        本报南京2月15日电(记者郑晋鸣)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建立涵盖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和快递寄件人的“黑名单”制度。

     

        此次的“黑名单”制度将覆盖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和快递寄件人。以快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例,企业如果有重大违规行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服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同时,相关综合评定的指标也将出台,企业将被按照综合评定指标打分,当分数低于一个数值,也将被列入失信企业行列。此外,江苏还将在快递业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等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在不久的将来,快递行业的信用评定将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我们意在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氛围。同时,对于失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也会进行政策性制约。”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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