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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信息公开应戒懒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4日 01版)

        【光明谈】

     

        日前,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为“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我国首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

     

        “不更新官网”不是小事儿,信息时代,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有类似条款,对信息公开有着明确要求。这个处分,应该成为强化这些条款,将信息公开这一原则再次根植到各级领导的脑海中去的警示。

     

        信息公开不能偷懒,各级政府及负责人要意识到网站及时更新的重要性,这体现出对民众知情权的敬畏,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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