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张蕾)日前,环保部、质检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安监总局等部门印发《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方案》,将于2017年2月12日至22日组织开展水泥、玻璃行业专项督查,对落后产能进行清理整顿。
本次督查分为8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包括:《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关停退出情况;利用法律手段倒逼水泥玻璃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水泥玻璃行业环保政策标准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