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随着2017年来临,对过去一年智库发展的总结、反思与评价又成热点。1月2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团队编写的《全球智库报告2016》在全球范围内推出;不久之后,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中国智库报告》等评价报告也将发布。与智库建设同频共振,智库评价工作也在不断进步,评价体系推陈出新,越来越多的智库研究者、智库工作者和智库关注者投入智库评价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建言中。为促进智库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本版特约请三位专家,就此主题与读者共同交流、激发思考。
与智库发展的进程相伴随,国内外关于智库的评价研究也逐渐兴起。近年来,研创推出、影响较大的几类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每年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上海社会科学院每年发布的《中国智库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自2015年开始发布的《全球智库评价报告》等。评价火热,还需科学严谨。如何合理引导我国智库评价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尽快建立差别化智库评价体系,促进我国智库理性健康发展,此举对实现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智库评价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智库评价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权威性、严肃性、引导性尚嫌不足。中国智库还处在成长期,许多工作刚刚起步。在智库建设尚未形成完备局面、取得成熟经验的情况下,各类机构竞相开展智库评价排名,如果不以专业性、权威性为前提,极易造成智库评价体系混乱,助长智库一味关注排名而忽视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不良风气,给各级各类智库的培育和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智库评价缺乏科学规范的方法,随意性大、透明度低、主观因素过多等缺点普遍存在。很多智库评价基于从公开渠道搜索到的论文、成果和活动等情况而展开,很难覆盖智库内部没有公开的重要成果。还有一些评价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访谈等形式完成的,调查问卷的设计是否合理、反馈是否积极,公众访谈对象的身份结构、认真程度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评价结果,换一种评价方法可能得到大相径庭的评价结果,难以准确呈现智库的客观实际和真实水平。
智库评价中,“一刀切”式的评价体系仍然存在,未能有效区分不同类型和性质的智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的可信度、可比性。我国智库在规模结构、功能定位、体制机制等方面类型多样、差别较大,一些智库还存在智库功能与非智库功能混杂的状况,很难用一套单一的评价体系进行评价,迫切需要根据不同智库的特性差异建立差别化智库评价体系。
实施智库差别化评价需具备四项前提条件
从评价要素来看,要做到核心要素和保障要素兼顾。智库能否持续推出和完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种形式的成果,是否拥有一批国内外本学科、本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是衡量智库水平高低的核心要素。智库的人员规模、专业结构、课题数量、经费多少等,是智库发展的保障要素,两者都对智库评价具有重要影响,都应在智库评价中给予充分考虑。
从评价角度来看,要做到总量评价和人均评价兼顾。智库评价自然要重视各类指标的总量和规模大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发表数量、专家队伍层次、研究经费总额等,这是评价智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同时,更要重视人均指标的评价,包括人均发表论文数量、人均经费额、人均承担项目数量等,这往往更能体现智库的功能、质量、效率和效益,也增加了不同智库之间的可比性。
从评价重点来看,要做到短期对策性研究成果和长效战略性研究成果兼顾。智库评价的重点内容是智库提供的智库成果及其影响力。一方面,要重视智库提供的短期性、应急性和咨询性成果,这是智库的重要职能和特色优势,应以成果的数量、质量、及时性和有效性等为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要重视智库提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学术性观点,这是决定智库战略影响力的重要因素,应以成果的影响范围、时间和深度为评价标准。
从评价方法来看,要做到间接评价与直接评价兼顾。目前的智库评价大多采用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数据收集等间接的评价方法,由于资料来源、统计口径等存在不全面、不统一、不准确的问题,影响了智库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今后应在继续优化完善上述间接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广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实地调研等直接评价方法,争取获得更多第一手的完整资料和可比数据,提高智库评价的规范性和精确性。
加快完善我国智库评价的四点建议
针对不同类型智库确立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比如,对于党政类智库,其主体功能定位于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和信息优势,及时提供应急性可行方案和建议,有效解决和防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对于科研院所类智库,其主体功能定位是依托坚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实力,提出重大战略性观点和思想体系,为国家政府决策提供前瞻性理论支撑和政策储备。对于高校类智库,其功能定位应侧重于依托雄厚的教育资源和师生梯队,鼓励开展创新型和前瞻性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性理论体系和多元化方案选择。对于社会类智库,其功能定位主要在于发挥贴近形势变化、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注重从微观层面和专业领域提出针对性方案和建议,充当独立性更强的“第三方”智库角色。
加强不同类型智库主体功能的可比性评价。我国不同类型智库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管理体制等差别很大,有的智库虽然人员规模很大,提供的学术成果很多,实际上真正与智库功能相符合的主体人员和成果有限,但是评价时却将智库所有的人员、成果和功能纳入其中,得出了不合理的评价结果。建议严格界定明确智库的主体人员和核心功能,剥离其他辅助人员和功能,将智库的评价主要聚焦于这些主体人员完成的科研任务、学术成果、课题经费、学术活动等重要事项,提高智库评价的精准性和可比性。
明确不同类型智库的差别化评价重点。对于党政类智库,由于承担大量不宜公开的内部科研项目,应重点评价体现决策影响力的文件、报告、规划等智库成果。对于科研院所类智库,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积累,重点评价体现学术影响力的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专著等智库成果。对于研究国际、外交等问题的专业化智库,应重点评价智库的国际影响力,包括产生重大国际影响的理论、思想、方案等智库成果。对于专业性较强、行业特征明显的专业类智库,应重点评价智库的行业影响力,包括本领域前沿的研究进展、行业预测、专业政策等智库成果。对于社会类智库,因其机制灵活和独立第三方地位,应重点评价体现社会影响力的报告、论坛、评估等智库产品和活动。
为不同类型智库选取差别化评价指标。针对不同类型智库的评价,既要建立一般的共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研究报告、学历层次、职称结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增加可比性;也要根据不同智库的特点和功能,选择设立一些个性化指标。对于党政类智库,应增加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规划编制、内刊内参供稿等方面指标,突出决策参考方面的评价。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综合类智库,应侧重原创性、战略性、思想性指标的评价,包括重要理论体系、重要思想观点、重要模式方法等方面指标,强调学术影响和理论创新。对于国防、外交、能源等专业类智库,应选择体现专业特点和水平的指标并赋予更高权重,重点评价专业方面的引领性和权威性,突出智库在专业领域的决策影响力。
(作者:高国力,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管理部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