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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3日 星期五

    为移动互联网业增添政策红利

    作者:支振锋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3日 02版)

        【光明论坛】

     

        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创新发展新领域、公共服务新平台和信息分享新渠道,催生了许多新兴业态。但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中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建设仍显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短板也愈发突出。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从顶层设计上为移动互联网发展赋能纾困,实现其健康有序发展。

     

        消除数字鸿沟,为移动互联网培本固元。据工信部统计,到2016年10月末,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已达10.77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达到10.2亿。网民大国带来发展底气。但增长瓶颈开始浮现,网民红利逐渐消退,导致市场“寒冬”之感;更重要的是,这说明我们还有数亿同胞仍然徘徊在移动信息技术便利大门之外。2015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互联网+”行动计划,预计到2018年实现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与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户。《意见》再次强调,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这对于缩小数字鸿沟,激发经济活力,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维护网络安全为移动互联网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在我国,乘车出行、网上购物、汽车导航、转账支付,一部手机全能实现。但不容忽视的是,西方国家的网络监控和网络攻击危及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肆虐,扰乱社会秩序;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泄露,侵犯企业与个人权益。因此,《意见》提出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和动态、综合防护理念,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全方位、全天候感知移动互联网安全态势,不断强化移动互联网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核心技术创新是移动互联网发展重要突破口。我国已成为移动互联网大国,在市场发展上处于领先地位,但并不是移动互联网强国。当前,移动互联网核心和领先技术仍为美国等少数西方发达国家所垄断,不仅导致我们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也面临其在产品上埋藏后门、偷植木马的严峻安全风险。《意见》正视严峻现实,着重提出,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移动芯片等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推动各系列标准制定,加紧人工智能等新兴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布局,尽快实现部分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在全球率先取得突破。

     

        增强法治赋能与制度供给是重要保障。随着网络安全法的通过和电子商务立法进入快车道,我国正逐渐搭建网络空间法治的“四梁八柱”。《意见》对强化法治保障充分重视,明确提出制定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建立健全网络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管理制度;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多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加快执法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提高对网络违法犯罪识别、取证、联动查处打击等能力。

     

        在去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更好造福亿万人民的网信事业发展观。《意见》为移动互联网发展添注政策红利,着力保障公民信息权利,提升我国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在全球核心技术开源社区中的贡献和话语权,积极推动核心技术开源中国社区建设,从而真正实现信息惠民,正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宗旨的生动体现,通过中国发展惠及全球民众。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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