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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8日 星期六

    打击环境犯罪有了专职环保警察

    作者:李云龙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8日 03版)

        【生态笔谈】

     

        频频光顾的雾霾天气,使以空气污染治理为首的环保问题变得迫在眉睫。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将推行多项“铁腕治霾”新政,其中,组建环保警察队伍举措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成立,其中,环境保护支队就是公众所说的“环保警察”。据悉,环保警察归口公安体系,将与北京市环保局“双剑合璧”,共同打击涉刑环保违法行为。

     

        近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环境违法治理力度,但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屡禁不止。受制于职能权限,环保部门基本以行政执法为主,惩戒效能有限,往往面临“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尴尬境地,企业阻碍、抗拒执法甚至铤而走险的情形时有发生,政府执法不严、勾肩搭背、以罚代刑的问题屡见不鲜,直接制约着环保法治化的进程。由于沟通不畅、信息不及时,以往公安人员环保执法时也会“慢半拍”,且往往执法行动刚一结束就死灰复燃。可见,找到“痛点”、瞄准“靶心”、消除“病灶”,是解决环保执法难题的当务之急。

     

        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良性互动,是政府的一种全新尝试,彰显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姿态和治理决心,对补齐环保执法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环保警察是专门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警察队伍,设立这支队伍最显著的意义就在于靠前执法,牵住问题的“牛鼻子”。警察和环保职能“无缝衔接”,既减少了执法阻力,对潜在的犯罪现象形成震慑力,又能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让重大环境犯罪案件可直接立案侦查,对缩短办案流程、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大有裨益;同时,也有助于扩大影响力,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

     

        当然,组建环保警察队伍,也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环境问题专业性、系统性都比较强,因此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技术装备——否则,缺少技术支撑,力有未逮。为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应尽快完善法规制度,明确界定职责。如此,既有利于持续有效执法,也便于民众对执法权进行监督,防止滥职和越权。“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只有建立联席会议等联动机制,加强合作、信息共享,才能共同应对,不唱独角戏。此外,还要避免其他环境监管部门产生警察依赖症,当“甩手掌柜”,怠于履职,推诿扯皮。

     

        说到底,环保警察的设立仅仅是打击环境犯罪的利剑之一,并不是治本之策和唯一途径。只要有风,天空中的雾霾容易被吹去,但经济利益的驱动、陈旧的政绩观念、产业结构的深层次矛盾等,让一些高污染项目匆匆上马,一些不法企业偷排、漏排、超排……这些才是出现环保问题的主因,单靠环保警察的力量显然远远不够。

     

        “武为止戈”,只有把绿色发展做细做实,环保才能见效见底;也只有让环保警察更好地发挥作用,消除环保执法的“梗阻”,切实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才能迎来不再需要环保警察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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