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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3日 星期一

    民办教育成首都教育重要一极

    作者:本报记者 董城 张景华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3日 06版)

        “我每天都在幼儿园门口迎接孩子,孩子们都特别热情,在园子里突然看见我,就会扑过来。有时候甚至半个班的孩子都能扑过来……”北京朝阳区红黄蓝筑华年幼儿园园长宁兰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长期以来,民办教育的发展有效地丰富了首都教育服务供给,为创新教育体制机制作出了一系列探索和尝试,为满足首都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为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北京市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引导民办学校公益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

        据了解,早在2007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文件,先后制定出台了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报告、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民办学校退费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为民办学校办学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吴秀清是北京市延庆区一所民办幼儿园园长。在她心里,让农家娃得到好的启蒙教育是值得付出毕生努力的追求。2002年她从企业下岗回到婆家——延庆镇孟庄村,看到满街乱跑的孩子,工作陷入低谷的她,重新燃起园丁的梦想,2003年3月办起了一所民办幼儿园。如今,吴秀清的幼儿园由初期的3个孩子发展到160多个孩子,有5个教学班、24名教职工,解决了周边17个村庄适龄儿童的入托问题。吴秀清本人也被授予北京市民办教育园丁奖。

        为了确保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服务质量,北京市还着力完善了民办教育的督导专员机制。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北京民办高等学校委派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工作的意见》,委派一批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深入民办高校开展工作。

        督导专员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联系各有关民办高校,了解情况、沟通信息、督导检查、调查研究,支持和监督民办高校依法、科学、诚信、规范办学,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目前,督导专员的工作开展顺利,在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和学校健康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6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宣告成立,新一届北京市督学来源更加丰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来自民办教育和基础教育代表比例明显加大。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都正在努力提高教育供给端的质量、效率和创新性,尊重和贴近学生的消费习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民办教育机构理应充分发挥体制、教研、师资、教学、课程、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抓住机遇,顺应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社会需求,参与到改革发展的大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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