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快深化农村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怎样的要求?供销社应如何以创新思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对此,记者1月19日专访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
创新供给让“小农户”对接“大平台”
最近,浙江上虞章镇小草湾专业合作社农民胡友娣深感压力,合作社主打的猕猴桃若想进一步提高品质竞争力,就要引进设备、延长产业链。然而,动辄上千万元的投入,远远超出了一个农民和一个合作社的能力范围。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上虞区“农合联”。这里,上百个合作社成员抱成团,让小农户掌握了项目合作的主动权。
胡友娣加入的“农合联”,就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农合联”与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建立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浙江、贵州等地的创新尝试。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270万家。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必将进一步加快发展。生产的规模化,必须要有服务的规模化跟进,迫切需要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规模化服务,这些都对供销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层次提出了更高要求。”王侠指出。
“供销合作社要在众多为农服务组织的竞争中站得稳、立得住,必须不断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扩大服务规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王侠表示,要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有效整合三大系统、三重服务功能、三级合作体系,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机结合。
以社会化服务促进一产“接二连三”
新年伊始,湖南澧县城头山镇大平村种粮大户熊廷松一大早来到锦绣千村土地托管服务中心结账。他掰着手指告诉记者,今年家里承包了80多亩水稻田,全交给锦绣千村土地托管服务中心,不仅每亩产量增加了100多公斤,成本还下降了100多元,光这两项就增收节支近3万元。
过去一年来,常德市供销社不断完善托管服务,依托现有经营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全程化与订单选择式土地托管服务,包括集中育秧、统防统治、机耕机收、机插机播、短途运输、烘干仓储、收购加工和农技培训等,成为名副其实的“田保姆”。
在全国,像熊廷松这样的农民越来越多。很多农民把土地托付给供销社,走出家门,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化中的一分子。
王侠介绍,目前,供销社全系统土地托管服务已经拓展到全国28个省份,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亿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着眼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努力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全产业领域的变革,既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又需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不断创新服务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在王侠看来,供销社必须主动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延伸经营服务链条,推动生产环节的服务与产业链后端对接,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不断提升农业的增值收益,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密切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数据显示,2016年,供销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利润407.7亿元,同比增长6.8%,资产总额突破1.38万亿元,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其中,基层供销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主要载体,推进基层社改造,将其打造成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力军,成为改革的关键一环。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要用改革的方法推进基层社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王侠指出,要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产业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将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到基层社中来,夯实供销合作社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为使农民有效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为此,要规范基层社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王侠表示,此外还要将基层社改造同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把供销社的组织、网络、品牌等优势与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机制等优势结合起来,实现深度合作、共赢发展。
(本报北京1月19日电 本报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