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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5日 星期日

    2017年我国公路和农村地区将全面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5日 03版)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记者王昊魁)近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自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着力解决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防范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或者加剧交通拥堵。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易发常见。公安部、保监会经过多年实践,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建立完善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扩大受益范围,两部门在总结完善城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这一成熟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并于2015年10月部署在天津、辽宁、上海、广西等10省区市和包头、珠海、西安3市开展改革试点,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强险的即可以快处快赔。试点以来,10省区市3市在城市和县乡共建立快处快赔中心近1000个,已有近400万起事故通过快处快赔得到及时化解处理。

        据悉,对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开展快处快赔,有两个适用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机动车能够移动;二是双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进行快处快赔。在具体方式上有三种,通过手机APP软件或者微信等形式在线快处快赔;到县乡一级设立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快处快赔;由农村地区的交通事故协理员指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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