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韩业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不能只挂在墙上,而要化为具体实践。公共文化设施既要建设好,还要使用好,不能开张时热热闹闹,运营时冷冷清清。”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在12日文化部学习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基础性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内容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要真正落地,还需出台相衔接、相配套的法规和政策。雒树刚表示,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衔接、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争取《公共图书馆法》今年能够出台;继续加强对地方文化立法的指导,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对已经在工作中实施的有关制度,文化部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对于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的,文化部将积极开展研究和试点,争取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
雒树刚介绍,截至目前,我国2/3的行政村都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地市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起来。
同时,雒树刚也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距离中央提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现代”这两个字还有很大的差距,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发展不平衡。目前的公共文化建设,东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多,中西部少;城市投入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边远地区投入少;对一般人群投入多,对特殊人群投入少,比如我国有1700多万盲人,但适合盲人阅读的图书特别少。因此,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就要补齐“不平衡”的短板。服务效能不高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今后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公共文化服务“点赞”,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也才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