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运转高效、反应迅捷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无疑为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指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善为国者,必先除五害”,自古以来,中国人民就在同灾害的顽强斗争中积累了宝贵经验,《氾胜之书》《齐民要术》《农政全书》等古籍中,留有先人的防灾智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诸多重大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伟大成就,确立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今天,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对灾害认知的不断深入,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要具备综合立体的防范大灾、巨灾的能力。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说:“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是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应当正视的是,当前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仍有亟待理顺的拥堵点:灾害管理的统筹协调不足,资源力量较为分散,管理机构不尽健全;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仍然不够普及等。
明确症结所在,才能有的放矢,以精准的改革一一化解。接下来,各级政府要以《意见》为遵循,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思想上要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识,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着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转变一些不合时宜的救灾理念,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经验。通过视野开阔、细节饱满的改革,形成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美好的生活令人向往,但美好建构于对未知灾害扎实防范的基础之上。因此,我们要依据《意见》所做的部署,深入推进改革,为抵御灾害注入制度力量,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筑起稳固的堤防。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