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8日电(记者王瑟)对于新疆的参保人员来说,2017年除了五大险种外,又增加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大病保险。新疆正式告别了“五险一金”时代,在全国率先进入“七险一金”的新时代。
2016年,新疆大力推动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惠及所有新疆籍居民、参加新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以及援疆工作人员,共计2011万人,从2016年12月15日起在新疆各地州、市、县全面实施。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人员,报销原则上不设封顶线,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覆盖新疆685万人。至此,新疆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7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