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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9日 星期一

    老年产业:营销当有道

    作者:周继坚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9日 02版)

        【光明时评】  

     

        据媒体报道,62岁的李女士花2980元购买云南龙润集团某贴牌保健品后,获赠“六天五夜”的云南游。然而,旅行途中的一场车祸,却遭遇各方“踢皮球”拒绝支付伤者的治疗费,“购买保健品获免费旅游”的内幕由此曝光。据了解,李女士所在的旅行团有100多人,都是因为购买保健品而获赠游览观光的,但他们都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羊毛出在羊身上”,“获赠”的旅游其实是购买保健品的人们自己买单。只不过,商家来了一个购买保健品搭售观光游览的套餐。事实上,因为充分利用了老年人的心理,保健品厂家、代理商、旅行社等商家形成了一个完整链条,做起了“一条龙”的买卖。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销售以及旅游、理财等产品遍地开花,而真正价优物美的却是凤毛麟角。很多商家深知老年人的心理需求,“高声吆喝”甚至不惜采用忽悠的办法,想着把老年人哄高兴了,钱也赚到手了。

     

        “免费”旅游、定制理财等营销手段受到欢迎,也暴露出老年人社会交往的窘境以及文化生活的匮乏。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加之身体条件较差,当前不少老年人的朋友圈和社交活动基本上以保健品为中心。保健品推销员电话中亲热的话语,让体弱多病、缺少关爱的老年人很是受用。

     

        商家追逐利润无可厚非,但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其实,从这些商家“一条龙”的打包销售来看,他们对老年人消费观念、消费行为的了解很深入,只可惜心思没有放在正道上。只有真正下大力气提升保健品质量、规范服务流程、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去做,才能既有效保障老年消费者的权益,也让自己的产品更加被消费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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