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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8日 星期日

    国家卫计委

    加强规范空气净化器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娅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08日 06版)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金振娅)在7日国家卫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表示,将加强对空气净化器、口罩等健康防护产品的标准、标识的规范指导,引导公众正确消费。

     

        据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表示,对于一般人来说,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在PM2.5值75以下即可,但对于孕产妇或者患有比较严重的、容易诱发哮喘等基础病的患者,建议PM2.5值应控制在35以下。国家已经发布过类似相关标准。

     

        毛群安表示,从应对雾霾的情况下,建议生产和管理部门对健康防护产品的标识、标准、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管,不能误导老百姓。目前,很多净化器产品的标识不清晰,比如用静电方式净化空气,虽能达到净化效果,但同时也会产生臭氧,若臭氧超过限值,同样对人体有害。类似情况需要通过标识明示,同时对空气净化器适用于多大空间等主要参数也应明确标识,让消费者选购时能清楚明了。

     

        针对学校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问题,王宇指出,如果有条件,学校在重污染天气时使用空气净化装置对学生健康是有好处的,但在安装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

     

        王宇表示,雾霾天完全关闭教室门窗,教室就是一个高度密闭的空间,在室内安置空气净化器,虽然可以过滤PM2.5等污染物,但由于室内空气中氧含量变少,学生呼出的二氧化碳含量明显增高,对学生身体同样也是不利的。如果有条件,应该适当补充一定数量经过过滤的洁净新风,使学生们有足够的新鲜氧气使用,这样孩子们的健康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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