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揭牌

    巡回苏沪浙闽赣五省市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杨豪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29日 03版)

        本报南京12月28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杨豪)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南京成立,其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旨在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第三巡回法庭的审级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级,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按照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规定,第三巡回法庭共可受理11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案件等。此外,巡回法庭还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第三巡回法庭将在履行好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不断改革探索新的体制机制,以改革促审判,建机制提效率,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巡回法庭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说。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