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年来,各地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日前,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农地入市后,以同价的方式获得了高附加值,却在利益分配上差距悬殊,而这种违背市场规则的做法,使其成为矛盾产生的源头。为此,我国积极尝试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试点。不过,从试点的情况看,包括和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产权归属处置在内的一些问题,依然亟待解决,而且,对被征地对象的权益也缺乏一视同仁,应让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拥有更多获得感。总结试点经验,以公平与效益为原则立规定矩,才能让农用地入市的善政走得更好、更稳。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堂吉伟德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