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靳昊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北京德内大街坍塌案被告李宝俊、卢祖富的上诉,维持原判。据了解,今年8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等三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宝俊有期徒刑5年,卢祖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海轮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一审宣判后,李宝俊、卢祖富对原判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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