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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

    福建闽侯:让每位村民都成为“股东”

    作者:本报记者 高建进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8日 02版)

        在全国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中,福建省闽侯县是全国29个县(市、区)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也是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县。闽侯县大胆打破陈规旧俗,使改革成果惠及所有群众,让每个村民都成为“股东”。截至目前,闽侯县14个试点村均已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工作,折股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原值总额19226.71万元,确权到户的农户数为8561户,量化到人的股份数为33448股。

     

    农民有股权,年终还分红

     

        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对广大农民究竟意味着什么?“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保底,年终还分红。”分管此项工作的闽侯县农业局主任科员李世杰用这样一句直白的话,道出了改革的初衷。

     

        李世杰说,在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城乡发展一体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普遍希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能为他们带来更多的实惠。他说,通过股权改革,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保障了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村级经济发展成果的权益,赋予了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终生拥有、终生享受收益的权利。

     

        据介绍,对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资产进行股份合作改革,是闽侯县试点的主要工作之一。目前,闽侯县选定昙石村、流洋村、美歧村、红峰村等14个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试点村。

     

        昙石村位于闽侯县城南面,辖12个村民小组,全村623户,2015年村财政收入218万多元,其中以店铺租金收入为主。经核查,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合计3776平方米,价值2819.2万元;公益性资产合计5760平方米,价值1728万元;资源性资产合计975亩。“改革之后,每人股份多少、分红多少,清楚明白,再也不会有扯皮的情况。村(社区)的管理服务也更加舒畅、高效。”昙石村党支部书记黄昭生说,村集体资产每年都在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盘子中可用于分红的份额自然水涨船高,村民受益也就会同步增加。

     

    保障“外嫁女”和“入赘女婿”权益

     

        李世杰告诉记者,“外嫁女”和“入赘女婿”等特殊群体是否享有股权,成了试点工作中成员界定的最大难点。

     

        “目前,许多乡村的习俗是,外嫁女性、未入籍的外省媳妇以及部分入赘女婿,不能享受集体红利。”李世杰说,此次股份权能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习俗,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将这些特殊人群纳入成员资格。

     

        “蛋糕就这么大,增加了成员资格意味着其他村民的利益将减少。界定‘外嫁女性’和‘入赘女婿’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很大。”黄昭生告诉记者,昙石村村两委在律师和街道、主管部门协助下,成立了股权试点工作小组,对上述特殊群体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确保在不存在欺骗行为的情况下,将具体情况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他说,对于这些合情合理的人群的股权资格,大部分村民代表均投票同意。

     

        目前,在成员界定方面,闽侯县已总结出50种具有共性的成员认定办法,作为全县的指导性意见。各乡镇各建制村根据县里指导性意见,由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当地的实际,确定本组织认定集体成员的标准条件,通过“三审议三公示”工作法确认集体成员。截至目前,全县279个村集体已全面完成成员界定工作,完成率达100%。

     

        记者了解到,在前期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基础上,目前,闽侯县已经完成14个试点村的折股量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李世杰告诉记者,下一步,闽侯县将在试点村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借鉴现代法人的管理制度,帮助试点村建立股份合作的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

     

        (本报记者 高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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