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新华社天津12月15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黄兴国,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