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梁捷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对2012年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司法作风等方面,对检察机关落实八项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完善最高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位领导同志全年到基层调研指导的时间不少于30天,注重调研效果,重视成果运用,促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精简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会期和参会范围、人数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加强经费和车辆使用管理,不准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杜绝超标准接待;严禁以案谋私,不准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其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从人民检察院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