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张蕾、张景华)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京津冀及周边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报,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发生一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届时,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河南省郑州、濮阳等23个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两天以上的严重污染;河南省开封市,山西省吕梁、长治市,山东省济南、淄博等9个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3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1天严重污染。
12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共发生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大多数城市实际污染情况低于发布预警级别,污染过程的持续时间明显下降。“尤其是12月2日至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0个城市统一启动预警响应,首次实现了区域高级别、大范围预警应急联动,显示出区域联防联控的效果。这说明,提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可以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
环境保护部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各地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环保部将派出13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包括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企业及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另外,记者15日从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获悉,北京将于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这是北京市今年以来首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下,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停止土石方等施工作业;有关工业企业停限产;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错峰上下班、调休或远程办公;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