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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

    ——与邢文先生商榷

    作者:姚小鸥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2日 16版)
    图一a
    图一b
    图一c
    图二a
    图二a1
    图二b
    图二c
    图二d
    图二e
    图二f
    图二g
    图三a
    图三b
    图三c
    图三d
    图三e

        【国学争鸣】  

     

        2016年8月8日《光明日报·国学版》刊登邢文先生《北大简〈老子〉辨伪》(以下简称《辨伪》)一文。文章从竹简形制和书法两个方面入手论证,指出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韩巍编撰《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所刊《老子》(以下称北大汉简《老子》)系伪书。本人结合秦汉简册制度,逐一对照《辨伪》指责,发现无一能够成立。

     

        一

     

        北大汉简《老子》简52由两支断简拼接而成。拼接后该简文字为:“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其中共有五个“得”字,第二个“得”字正位于该简残断之处,系经由整理者拼复。《辨伪》第二部分《竹简书法辨伪》第二点《拼复残字之伪》,以很大篇幅对此进行分析,认为“运用技术书法学的复原方法”,可证其在“笔墨、结体方面的种种问题,既是作伪者在残简上伪书没有成功所致,也是整理者改变正常的拼缀结果所成。正常的拼缀结果,复原的是一个不成‘得’字的图十四3;整理者为了使之接近作伪者试图伪书的‘得’字,不惜对伪简材料进行了‘二次作伪’”。

     

        从本文附图一a可以看出,上述“得”字的确不成“得”字,甚至可以说不成其为一个字。但《辨伪》据此指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作伪”,是一个错误的学术判断。究其原因,则在于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对简52的拼接失误。

     

        读者可以看到,第52简目前的拼接,使前述“得”字的右上部件“目”(“得”字的这一部件,现今楷书通作“日”)远远偏离全字的其他部分,成为一个畸形的图形。之所以产生这一奇怪的拼接结果,是因为整理者没有发现,该简的正确拼接方法应当是:将下半支断简(简52b)从现在的位置平行左移,叠压在上半支断简(简52a)相关部位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使上述“得”字得到完整的拼复。我们得出这样认识的理由是:有字竹简的拼接必须考虑字形完整。从技术层面来说,考察第52简的原大图版(图一b)及红外图版(图一c),可知该简不是齐茬折断,而是从上述“得”字处斜劈撕裂,即该处竹简的“竹肉”局部揭开为两层。换言之,当全简未断裂时,简52a末端“目”以下的刀形残部当位于简52b上端的后背。这一断裂形式的物理基础,是竹简的材质性状。

     

        近代学术史上,自王国维《简牍检署考》以来,简册制度成为出土文献研究的重要切入点。陈梦家先生《汉简缀述》据我国西北甘新地区(即汉代河西四郡和西域地带)出土的大宗汉简实物,对简册制度详加考述,所收《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一篇,提纲挈领,奠定了现代简牍学的规范。该篇第二题《材料》指出:“竹与木可以通称为简,但其实是有分别的。”限于研究对象,该题对木简的用材分析着墨较多,其影响实际上兼及竹简之研究。《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第四题《刮治》则于竹简之修治叙述较繁,于竹简断裂现象之认识,乃至拼合实践,皆有指导意义。关于竹简的材质特性及其与竹简之劈裂和断裂的关系,还可参看南京博物院蒋凤瑞《论竹简的劈裂和断裂与其微观结构之间的联系》(《文物保护与科技考古》,三秦出版社2006年)一文。

     

        应该指出,前述简52的拼接问题,在整个北大汉简《老子》的拼接中并非个案。除简52以外,北大汉简《老子》断简拼接中尚有多处未妥。由于这些拼接对简文释读不造成十分明显的影响,所以未引起注意。然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有助于对简52拼接失误性质的认识,故择要分述如下。

     

        简72由两支断简72a和简72b拼接而成。该简于“天下之难事作於易”句中的“於”字处断裂。由本文附图二a可见,简72a末端有残笔两画。对照同简另一完整“於”字(图二a1),可知简72b当向右上移动,以与简72a末端残笔形成完整拼接。在此过程中,简72b上端必将对简72a末端有部分叠压。此与前述简52应当具有的正确拼接情况类似。简119于“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句的“乐”字处断裂(图二b),下半支简119b当向上移,叠压上半支简119a末端,以就其残笔,方可拼出完整的“乐”字。简120于“鸡狗之声相闻”句的“闻”字处断裂(图二c),其上半支简120a,当向左下移,方可使其末端残笔就下半支简120b上端,从而拼出完整的“闻”字。简131于“不上贤使民不争”句的“贤”字处断裂(图二d),现在的拼接,使全字分离偏斜,正确的拼法是,上半支简131a向右下移动,叠压下半支简131b上端(彩色图版该断处斜茬清晰可见),从而拼出正常的“贤”字。简153“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句“患”字的拼接,存在问题与前举诸例相类。此简下半支简153b向右上移动,则两断简缺口正好密合(图二e)。这一拼接过程中,断处有所叠压。

     

        拼接中有不涉及文字的完整性而当以如上原则拼接者,如简34(图二f)和简169(图二g)等,可为旁证。

     

        除因对竹简的材质特性考虑不周,从而未能及时发现简52的残断情状以外,简牍整理工作中的分工及前后工序衔接不畅,也是造成拼接失误的一个可能原因。

     

        出土简牍的整理,在初步的清理保护和鉴定工作完成后,前期的整理工作首先是对存简逐支(包括残断者)编号、拍照。后期的工作,包括断简拼合,一般使用照片进行。就北大汉简《老子》简52的后期拼合工作来说,最为理想的是:整理者在发现字迹无法正常拼合后,即仔细观察彩色图版及红外图版所示断简的残断状况,包括残断处的纹理、缺损及相互关系,并及时申请从库房取出两支断简(简52a、简52b),将二者自相关部位叠合重新拍照。如有不便,至少使用PS软件,将二者妥善拼缀。可能由于工作衔接问题,后期利用照片拼合断简的工作人员及出版方,因未接触原简,加之考察照片不细,以致留下现在的遗憾,从而引发《辨伪》一文“二次作伪”的指责。

     

        二

     

        《辨伪》第二部分《竹简书法辨伪》,重点分析北大汉简《老子》简2的第二个“無”字(图三a)。认为,对该“無”字的技术书法学分析,可证其为伪作,并由此进一步论证北大汉简《老子》系伪赝。

     

        《辨伪》说,北大汉简《老子》简2的第二个“無”字,“全字字形沿着竹简的断缘,呈弧形向上倾斜,避让断简的残边;‘無’右半字形几乎挤压成三角形;‘無’字的底部笔画,也明显地偏向残简的左半,试图通过避让右侧的残断,写出完整的字形。比较图十一所列邻简简1的三个‘無’字(第32页),可见每字均字形扁方,左右撑足,笔画舒展而无拥挤避让之意,与简2‘無’字风貌迥异”。该文还说:“通过技术模拟图十‘無’字的笔锋轨迹与用笔过程,可知抄手书写‘無’字时,笔杆左倾,下意识地回避简右的残断,故字形有避让拥挤之态……这是书于竹简残断之后的技术特征。”

     

        然而,从我们对北大汉简《老子》全部“無”字的字形考察来看,《辨伪》的这一结论显得十分唐突,不可尽信。我们发现,北大汉简《老子》的全部“無”字都有《辨伪》所言向右上倾斜的特征。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早已指出,该书的文字书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体势略向左下方倾斜”(韩巍《北大汉简〈老子〉简介》,《文物》2011年第6期),与我们这里所言只是提法不同。在没有更多的材料以前,这只能看作是北大汉简《老子》抄写者个人的书法特征,不必有过多的解说。我们在这里仅指出,《辨伪》所言北大汉简《老子》“简1的三个‘無’字”末笔的写法,在该书全部“無”字中只占10%左右,大部分的“無”字末笔写作“点”(图三b),或近乎“点”的短捺(图三c)。有时以顿笔写成介于“点”和“捺”之间的笔画(图三d)。写作“捺”的,往往也较《辨伪》所举字例短得多(图三e)。从数量统计的角度来说,《辨伪》所举“简1的三个‘無’字”,虽非特例,但在全部北大汉简《老子》的书法中并无代表性。以此为证,说明前述简2的“無”字是伪作,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由于《辨伪》的作者未具体介绍,我们不清楚其所言“技术书法学”的完整理念框架,但数据统计的方法理应包含其中。从这个角度来说,《辨伪》所用方法,或该文作者对这一学术方法在使用方面的进一步完善,还有很大空间。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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