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的最后两天,关于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位10岁学生被欺凌事件的报道,在自媒体、公共媒体间迅速传播,随之引起广泛讨论。
舆论的关注始于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这位母亲讲述了自己就读于中关村二小的儿子被两名男同学堵在厕所,用沾染尿渍的厕所纸篓扣在头上的经过。她的儿子因此产生了应激性心理创伤。
短短几天,围绕事件的不同声音持续发酵。中关村二小首先在其官方微博、微信上作出回应,称“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并呼吁“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11日上午,北京市教委郑重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妥善处理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一事”。
尽管事实有待进一步还原,但“校园欺凌”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一次似乎离得尤其近。我们也该追问:当欺凌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玩笑和欺凌如何区分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甚至会升级演变为“校园暴力”。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的一份针对10省市5864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6.1%的中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浙江大学一份针对“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显示,49%的青少年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而87%的青少年曾遭受过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
这样大概率的数字让“校园欺凌”这四个字显得十分沉重。但在青少年的世界里,玩笑与欺凌,打闹与伤害,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很多青少年对校园欺凌乃至暴力的恶劣性质依然没有明确的概念。甚至在很多成人看来,孩子之间的事情不会严重到哪里去。
在中学担任心理教师的王芳向记者描述了“玩笑”与“欺凌”之间的差异:“‘欺凌’是指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带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时常伴有威胁、恐吓、打骂等暴力手段。而玩笑则是以搞笑取乐为目的,可能伴有嘲讽等语言攻击,但往往适可而止。孩子有时会开一些过火的玩笑,有时不太容易区分。这就需要老师从平时对孩子的观察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入手做判断。”
长期在小学担任心理教师的温鸿洋说出了她的判断:“孩子在成为受害者之前,其实已经有很多表现证明其会成为受害者,这是老师和父母在事件发生前应该关注到的。”
有哪些异常的信号值得关注?温鸿洋说:“比如孩子的性格是否懦弱、平时与家长和教师的沟通怎么样?孩子在班级的人际交往情况又如何?以及他们的学业状况等等。”
而孩子因为什么原因会变成“受害者”?温鸿洋分析:“一是性格懦弱,二是有一些不讨人喜欢的特征,三是缺少亲密同伴联盟,四是没有有效的及时支撑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来自老师和家长。”温鸿洋表示,“不太讨人喜欢的特征”包括“不良的卫生习惯、不当的情绪表达以及不适当的言语”,这些也许听起来有些刺耳,但它却可能引发一场实实在在的校园“欺凌”。
面对欺凌,是逃避还是“打回去”
中关村二小学生受欺凌的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人站在了支持这位母亲维权的一方,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她的做法“值得商榷”。
专栏作家彭晓芸认为:“我不喜欢这位控诉的母亲的性格和教育方式,从她的文章感受到的气息有点令人窒息,母子生死之交的笔法是在强化自己的悲情和愤恨。”
那么,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怎样的处理方式才是正确的?
王芳说:“作为家长,无论是哪一方,都应先多听听孩子怎么说,不要急着下结论。要先‘确认事实’,不能‘感情用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多沟通。作为班主任,应认真仔细了解问题始末,然后及时通知家长。如果孩子有应激反应,校方应及时找专业人士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温鸿洋认为,施暴者和受害者应该区分对待,“关注施暴者,我们要关心学校怎么处理,家庭怎么补偿,怎样妥帖地惩罚。而关注受害者,我们要关注心理疏导。父母要告诉孩子,被欺负不是他们的错,不要让孩子感到自卑,不要让孩子毁了自信,要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一些父母认为,被欺凌后最好的方式是“打回去”,温鸿洋认为这并不可取。“不能教孩子用同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这样他就成为下一个欺凌者,要分清欺凌的程度,懂得谈判和寻求帮助。”
同时,专家表示,要认清这些是成长中不可避免的插曲,不能选择逃避。“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在三方的努力下,施暴方真挚地道歉,孩子们‘握手言和’。当然,三方的‘担当、理性、宽容、仁慈’是这个结果的基础。”王芳说。
成长的问题更重要
在这个事件的讨论中,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温鸿洋认为,最迫切的是“老师应该思考如何避免欺凌的发生,父母应该思考自己的孩子在欺凌事件发生时会属于哪个群体,应该如何教育”。
如何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班主任老师、德育老师、教务老师和心理老师应协同工作。”温鸿洋说。
王芳也表示:“德育课、心理课、班会课以及班主任的日常教育都应体现。”
而在宏观层面,此前国家对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作出了新的规定。11月初,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意见》也有相关对策,比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但总体来说,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以及落实,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在这些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功效之前,依然有不少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成为学校里的“边缘人”。王芳说:“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一个需要方方面面关心和努力的问题,是一个需要付出巨大爱心和精力的问题,不要让孩子感到有‘爱的缺失’,也不要过度关注成绩,孩子成长的问题更重要。”
(本报记者 姚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