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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1日 星期日

    心理建设应成为社区治理新方向

    作者:辛自强 《光明日报》( 2016年12月11日 06版)

        【声音】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础。当前的社区政策和实践往往单向度地强调对居民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居委会行政化色彩严重,社区自治功能低下,社区居民缺乏共同意识。我们认为,社区建设应具有明确的“心理目标”,如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居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和谐的邻里关系、浓浓的人情味、健康的社会心态。如果没有这种心理意义上的社区建设,社区就难以成为具有心理和精神关联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理念也不易落实。社区心理建设应秉持以下基本思路:首先,居民社区认同是社区心理建设的核心。社区认同反映了居民对社区功能状况的认可程度及居民与社区的情感联结强度,要通过增加“我们”的意识,强化内群体认同,通过共同目标、共同任务凝聚社区认同,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增进居民对社区的自豪感与认同感。其次,社区公共空间是社区心理建设的平台基础。社区治理属于公共事务,社区共同心理的培育必须以社区公共空间为平台。要在社区营造足够多的公共物理空间,善于建设并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建立社区共享的意义空间。最后,利益关联是居民参与社区心理建设的核心动力之一。要引导社区居民形成合理、合法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要通过向居民授权,让居民有真正参与社区公共利益维护的可能和意愿。

     

        (辛自强/文 摘编自《人民论坛》2016年9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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