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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以传统为本体 以西学为方法

    ——由“士绅”“绅士”“名流”“精英”称谓谈起

    作者:陈锋 王燕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6日 11版)

        近年来,随着对中国传统社会稳定延续之自发社会根源研究的深入,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士”,特别是明清时期的所谓“士绅”“绅衿”“乡绅”等阶层越来越引起中外学者的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译著及论著中,因研究者或译者的不同理解,这一阶层被冠以“绅士”“士绅”“乡绅”“名流”“精英”等不同的称谓,并经常混用,对其层次的划分与定位,也有不同的见解。这不仅是受翻译限制和学术话语权的影响,其实质或许在于中西文化传统之不同,也反映了在探求中国发展的自发路径中显现出的对待传统的差异性态度。本文拟在探讨“绅士”“士绅”“乡绅”“名流”“精英”等称谓的西语原意及译法的基础上,从史料中挖掘其历史根源,缕述这些称谓的历史沿革,以期对学界思考这一问题提供线索。

     

     “绅士”“士绅”“名流”“精英”等称谓之译法

     

        随着关注对象的转变,历史研究已从制度史向社会史、文化史不断转变。可以说,对于中国发展路径及其历史的研究,无处不带着我们特有的文化符号。但这些符号却在借鉴、融汇西方方法研究的途径中,存在一些不易觉察却应引起学界注意的变化之处。以明清时期的“士”而言,已与春秋战国之“士”在外延与内涵上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已经是明清基层社会权力实际影响者或掌控者。因研究者或译者的不同理解,他们往往被冠以“绅士”“士绅”“乡绅”“名流”“精英”等称谓。许多学者对这一阶层的定义、社会影响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张仲礼主张以功名与学衔划分。费孝通的名著China's Gentry有多种译法:《中国绅士》(惠海鸣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士绅》(赵旭东、秦志杰译本,三联书店2009年版)、《中国士绅——城乡关系论集》(赵旭东、秦志杰译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等。其中,《中国士绅——城乡关系论集》最接近原文的文体构架。值得注意的是该书英文原版第1页有一幅素描插图,赫然用毛笔写着“中国士绅”四个字。

     

        对于费正清的著作,因译者不同,用“士绅”及“绅士”皆有,如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就译为士绅。费正清在论述中国社会的本质时,对“士绅”的含义作了扩展,认为:“在农民大众眼里,士绅还包括大地主,这是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可以看出,他更加注重这一群体的实际影响力,在功名之外还加上了财产权作为界定基础。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的译本则采用“绅士”一词,书中强调,“名流”即“绅士”,“至少在满洲人征服期间,稳定的关键因素看起来是传统名流(elite)的延续不断的权势。这一受过教育的有身份的群体,西方人惯常叫做‘绅士’。”(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黄宗智在其名著《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比较了瞿同祖、张仲礼、萧公权、孔飞力等人的研究成果,并统一采用“士绅”一词。黄宗智是具有汉学背景,同时又用双语来撰写论著的历史学家,这或许更能代表中西文化中对于这一阶层称谓的最接近的表述。

     

        《韦氏大词典》对“gentry”一词有两类五种解释,都是或与教养或与社会阶层有关。《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对“gentry”只有一种解释,仅与上流阶层有关。笔者认为,西语中的“gentry”,都出自西方封建社会发展的路径,与庄园经济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至少与中国传统社会因受儒家文化之传承,科举制度而产生的“士绅”阶层关系不尽相同。而对于“elite”,即所谓“精英”“名流”一词,皆源自法语,《韦氏大词典》对其解释有两类三种,亦与我们对传统社会的理解差异很大。

     

        美国汉学家罗威廉在其《中国最后的帝国:大清王朝》专门论及清代士绅,作者引用费孝通《农民与士绅》一文,认为中国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有两个阶层:农民和绅士,并用拼音注明“nongmin”和“shenshi”。这一做法对于我们理解“gentry”“elite”的翻译问题多有启示。罗威廉认为将“gentry”一词引入对中国的研究并非毫无根据,尽管清代的绅士没有贵族的头衔,但他们像英国的绅士一样是被委任处理当地事务的地主精英(landed-elite)。这或许正是近年来“士绅”被译作“精英”的一个很好的解释。

     

        可以说,对于明清基层社会具有实际影响力的“士绅”阶层,在翻译时并无统一的称谓,由于受西方历史学家先入为主的影响,用法多由英文中“gentry”或“elite”而来。多数学者的侧重点在于对其外延进行界定,以判断其对乡村基层组织的实际影响,而忽略了“士绅”“绅士”等在传统文献中的本来含义,有些则不很贴切地采用了“名流”与“精英”等说法。

     

    历史文献中对“缙绅”“士绅”等称谓的记载

     

        钱穆在《国史新论》中指出:“中国文化有与并世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绝对相异之一点,即为中国社会有士之一流品,其他社会无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以及后来的“缙绅”等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社会意义,有必要对“缙绅”等词在历史文献中的记载进行梳理。

     

        其一,“缙绅”。“缙绅”或“搢绅”一词,在汉代的文献中已经多有出现,如《汉书·郊祀志》记载:“其语不经见,缙绅者弗道。”《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说:“高祖以征伐定天下,而缙绅之徒骋其知辩(师古曰:缙绅,儒者之服也)。”《后汉书·张衡传》曰:“缙绅如云,儒士成林。”可以认为,最初“缙绅”与“插笏”和“绅绅大带”的服饰有关,主要是泛指儒者士子。隋唐以迄宋代,“缙绅”已经俨然成为一个重要的阶层,同时已多“缙绅(搢绅)士大夫”“缙绅(搢绅)士人”连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有多条记载:“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于是搢绅士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搢绅士人,公卿胄子,未尝不由此进”。在《宋史》传记中,亦多“缙绅士大夫”或“缙绅士人”“缙绅士女”连称。直至明代初中期,依然有“搢(缙)绅士”的说法。

     

        其二,“士绅”。“士绅”一词,最早出现于明代。宋仁宗时,张方平曾云:“今风俗流溢,共务奢汰,闾巷无守志之士,绅行乏循道之人。”(《历代名臣奏议》卷172)笔者以为,这种士、绅分用和联系,是导致“士绅”一词出现的先河。明清时期,士绅在文献中已多见,例如:“厂卫司讥察,而告讦之风炽,诏狱及士绅。”(《明史·刘宗周传》)“传唤士绅商民,当面晓谕,各绅士义勇人等,莫不感激踊跃。”(《平定台湾纪略》卷12)当时,已经出现了“士绅”与“绅士”混用现象。

     

        其三,“绅士”。《明史·唐定王桱传》:“令群下捐俸,劝绅士输助,征府县银谷,未解者官吏督迫,闾里骚然。”这是在历史文献中较早出现“绅士”一词,但这里的“绅士”,当是“缙绅士大夫”的简称。此“绅士”非西方彼“绅士”(gentry)。明末以降,“绅士”一词,已经多有出现,如《明史·汪伟传》载:“文自内阁,武自公侯伯以下,各率子弟画地守,庶民统以绅士家自为守。”《明史·史可法传》载:“大清兵还攻邳州……大变之初,黔黎洒泣,绅士悲哀。”《明史·杨廷麟传》载:“偕巡抚李永茂,集绅士于明伦堂,劝输兵饷。”《明史纪事本末·张献忠之乱》载:“献忠大索全蜀绅士,至成都皆杀之,”等等。

     

        清代对“绅士”也多有记载,《皇清开国方略》卷七记:“望昌冈城中,比户焚香,绅士庶民,备乘舆。”《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二二载:“年来屡蠲陜甘二省额征钱粮,使群黎均沾膏泽,而三秦绅士庶民,感激国恩。”《清世宗上谕内阁》卷八二所载雍正七年六月的一段上谕,更是值得特别注意,上谕云:

     

        据广西学政卫昌绩奏称,粤西民情,大抵嗜利而无耻,寻仇而轻生,健讼而喜妄作,一切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皆悍然行之而不顾。而倡之者,实自强横之绅士始。粤处边陲,民愚而陋,井蛙夏虫,识见不广,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故俗有“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之语;其畏官长也,不如畏绅士,故俗有“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之语。彼见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绅士一一为之,无怪其渐染成风,寖以恶薄也。……朕思谨厚为风俗之本,绅士乃庶民之倡,故欲化民成俗,使闾阎共敦仁让之风,必赖本乡之绅衿领袖,身体力行,为庶民坊表,则观感兴起,朝夕渐摩,风俗可归于淳厚……

     

        上述内容在语句上很有意思,交互出现了“绅士”“乡绅”“绅衿”“士子”四词,这四个词特别是前面三个词事实上并无歧义。更为重要的,这些“绅士”“乡绅”“绅衿”“士子”,根本与所谓“精英”无涉,“一切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肇始者、倡之者,皆是“强横之绅士”。由于“绅士之身通仕籍”,具有很大的能量,出现了“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以及“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的俗语,致使乡民“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

     

        降至晚清,除了多用“绅士”一词外,大多单用“绅”字,并出现“学绅”“商绅”“绅商”“绅董”诸词。如《晚清山西财政说明书》杂税记载中,关于太原县之“铺捐”:“按上、中、下铺户按月抽捐,绅士经理。”兴县之“戏捐”:“系光绪二十九年正月,经前县陈令试办戏捐,邀同绅耆,妥为筹商……向由绅董收支,不假官吏之手”。偏关县之“油酒捐”:“系由学绅经收,不假官吏之手。”所谓“学绅”“商绅”或“绅商”,与“绅”的职业有关,“绅董”则是有关行、会、堂、局的绅之“董事”。从这些记载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晚清之“绅”,在财政、经济、社会领域都发挥着作用。

     

        其四,“绅衿”。明末清初,文献中开始出现“绅衿”的称呼。《皇清开国方略》卷九载:“先是天命十年十月,因辽阳广宁诸处归顺之,明绅衿屡煽惑降民,潜引叛逃。”《清圣祖圣训》卷二五载:“上谕大学士等曰:绅衿优免丁银,原有定例,其乡绅、豪强,诡寄滥免,以致徭役不均,偏累小民,积弊已久。”《清世宗上谕内阁》卷四三载:“户部议驳署四川巡抚罗殷泰奏请禁革绅衿优免差徭。”

     

        其五,“乡绅”。就现有资料看,“乡绅”的称呼出现于清代早期。《平定朔漠方略》卷二六记:“近京乡绅士民、工商耆老、男妇,皆扶老携幼,排列香案。”《清圣祖圣训》卷五四记:“康熙五十一年十月辛未上谕大学士等曰,更有乡绅大户,始而畏贼,相为容隐,久之便作窝家,盗贼横行,皆由于此。”在《清世宗圣训》卷一三中有一段记载称:“绅士居乡,倘有违理肆行之处,令有司约束劝导之者,无非欲其同归于善。”因为是“绅士居乡”,才有所谓“乡绅”,这可能是“乡绅”称呼之由来。

     

        笔者认为,缙绅等称谓,古已有之,无论是缙绅、士绅、绅士、绅衿、乡绅,其滥觞应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阶层中的“士”。其外延如何变化,皆在中国传统路径之上,而西语中“士绅”之译法更能较好地表达这一阶层的传统特征。而“绅士”一词在西方社会中有其特殊的含义,与中国传统绅士并不相同。至于“精英”一词,虽然历史文献亦有之,但主要是指天地之精英,事物之精英,章句之精英,并未见指代人物者。故而,用精英指代明清士绅阶层实在是英语翻译中不恰当的舶来品。

     

        值得注意的是,若学界运用这些词汇成为习惯,长此以往,便不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而成为一个传统离弃的问题。对于西方汉学家及其论著,我们应学习和借鉴其研究方法,如其宏观视野,微观入手,将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到对中华文明的自发的变迁的探寻中,这些值得借鉴。但历史传统不同,发展路径不同,哲学思维不同,提醒我们在学习西方理论方法时,还是应该坚持以本土传统为根基。一如钱穆《国史新论》所说:“我们还得把自己历史归纳出自己的恰当名称,来为自己政治传统划分它演进的阶段,这才是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若只知道根据西方成说,附会演绎,太随便,亦太懒惰,绝不是学者应取的态度。”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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