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2017年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四个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这是国家艺术基金第四次发布申报指南,为国家遴选优秀艺术作品和人才。在这份4.0版本的申报指南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营造艺术生产的宽松氛围
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从今年11月7日开始,至2017年1月1日截止。
“调整申报时间是为了‘迁就’申报单位按年度安排艺术生产的惯例,让艺术生产更从容宽松。”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勇介绍,申报指南的发布、资助资金的安排,既要符合艺术生产规律,也要符合资金使用要求,如果资金下达太晚,项目却要在年底结项,资金安排急匆匆,会打乱艺术单位的创作生产节奏。为此,国家艺术基金主动作为,寻求指南发布的最佳时间,让艺术创作人才有充分的酝酿和准备时间,能够把更多精力用于创作生产。
时间上的宽松,换取了艺术家心态上的从容。从申报指南看,还有不少为创作生产“减压”的内容。绍兴大剧院总经理裘建平发现,最大的变化是对原创舞台艺术创作的演出场次要求减少了,“从原来要求的40场,减少到了京剧、昆剧不少于15场,音乐剧、杂技剧不少于20场,地方戏曲、话剧、小剧场戏剧不少于25场,把人力物力集中用于原创作品的排练上。”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韩子勇介绍,这次指南对不同艺术门类项目的演出场次做了适度调减,使项目主体的精力和资源更聚焦于剧目创作。此外,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资金拨付方式也做了调整,提高首期拨付资助资金比例,也为实施主体执行项目提供便利。
激发艺术主体的创作活力
尝试着按申报指南的“指挥棒”来对接剧院的生产,原创黄梅戏《小乔初嫁》和《遍地月光》得到资助,在安徽黄梅戏剧院总经理蒋建国看来,原来的创作是“等米下锅”,而现在只要有好的创意,就可以争取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全面激发院团的内生活力。
这次申报指南中,特别强调“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要加强对本地艺术人才的培养”,这获得了西安演艺集团董事长寇雅玲的认同,现在各地院团扎堆请“名人”,靠“外援”代替本团创作的风气不可助长。为此,这次的申报指南中明确提出,申报项目的编剧、导演、音乐、主演和舞美设计等主创人员应以本地区为主,并对外请主创人员数量提出了“原则上不超过两人”的限制性条件,“叫停”扎堆外请名人的做法,有利于成本控制和本地创演人才的成长,更激发了地方艺术生产的活力。
网络创作活力也引起了国家艺术基金的重视。这次的指南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范围,明确了对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网络文艺传播和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成为网络文艺中的一股“清泉”。
保证艺术生产的国家品质
“沉浸式”观摩50场戏曲,带青年评论人才“进戏”“入戏”,中国戏曲学院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戏曲评论高级研修班”,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除了让学员“零距离”接触戏曲名家和主创外,还把研修班搬到了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上。学员们“浸泡”在戏剧中,当场评论、现场教学,令评论“功力”迅速提升。
“教育机构办班经验丰富、积极性高,但艺术实践不足,应与艺术生产单位优势互补。”韩子勇指出,在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中,做到了“高层次、小批量”,重点资助培养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人才,让国家艺术基金的人才培养达到国家标准。
为了保证艺术生产的质量,这次指南还强化了对申报单位和机构的要求,相关申报主体应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为防止出现“草台班底”和“临时班子”,指南中还进一步引导艺术单位和机构规范化发展,要求“应具备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以满足艺术创作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报记者 张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