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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土耳其刑法修正案免责“童婚”引争议

    作者:本报记者 冯源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1日 12版)

        本报安卡拉11月20日电(记者冯源)日前,土耳其执政的正义与发展党向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递交了修改《刑事诉讼法》议案,其中有关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条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议。

        该议案规定,今年11月16日之前,因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入狱的罪犯,如果该未成年人主观同意结婚,并证明发生关系时对方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罪犯即可被释放。

        土耳其司法部部长博兹达18日对媒体表示,土耳其传统家庭中存在童婚现象,童婚者因现行法律而被判入狱16年,导致许多家庭被拆散。目前土耳其监狱关押的约3000名男性都是传统童婚家庭的男方,他们并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按照传统与未成年女子发生关系并结婚。作为社会文化和传统的一部分,早婚在土耳其已经流行了数百年。

        土耳其总理比纳利也强调,提出此法案是为了帮助早婚家庭重新团圆,解决他们面临的经济困难,而不是包庇强奸幼女的强奸犯。

        该法案一经提出立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19日,数千名妇女在伊斯坦布尔举行游行示威,抗议该提案,并呼吁立即撤回相关提案。

        土耳其议会反对党派共和人民党、人民民主党和民族行动党也表达了对该提案的反对态度。

        土耳其妇女与民主协会发表声明称,该法律草案最大问题在于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界定“强迫、威胁和主观意愿”等核心要素,并极有可能使强奸幼女合法化。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言人克里斯托菲发表声明称,对儿童实施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必须受到惩罚,我们呼吁土耳其大国民议会竭尽全力保护土耳其儿童。

        11月22日,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将对此议案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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