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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歧视

    作者:薛红伟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1日 06版)

        【时事图说】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其中,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

     

        劳动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就业公平,是实现这一权利的基本要求。

     

        薛红伟绘/光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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