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正在摩洛哥举行。这是《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后的首次缔约方大会。在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积极推动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12日最终达成。2016年4月22日,中美两国同时签署《巴黎协定》。2016年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合作共赢、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马拉喀什气候大会的焦点
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是《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后在落实行动方面的一次承前启后的大会。中方此次参加大会,期待各方遵循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以合作、务实的态度参与新的气候治理进程。
大会讨论的议题主要有《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后续谈判路线图和时间表;督促各国按照《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多哈修正案的规定,提高2020年前的行动力度,落实自己的承诺,为《巴黎协定》的实施奠定政治基础;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变化应对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特别是审议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的落实情况;审议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的行动情况。
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上,各缔约方所关注的焦点主要有二:一是《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后续谈判路线图和时间表,特别是《巴黎协定》的实施模式、程序、指南的谈判问题;二是2020年前,如何使发达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落到实处,确保融资的可及性。而投资者则比较关注《巴黎协定》有关碳排放配额的国际交易问题,特别是建立一个共同和健全的会计规则框架,以及创造一个崭新的、更宏伟的市场机制。
尽管此次马拉喀什大会还面临挑战,但是一些发达国家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承诺,这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各缔约方互信;同时,由于机制灵活,所有的缔约国对《巴黎协定》的实施充满了期待,这也为《巴黎协定》未来的执行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贡献
在《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中,中国作出了历史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贡献,获得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和普遍赞誉。可以说,中国已成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积极主导者。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作为,做到了言行合一。
“十二五”期间,中国碳强度累计下降了20%,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所确定17%的目标任务。其中,201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下降6.8%,是二十国集团所有国家中力度最大的。中国的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2%,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11.4%的目标。
同时,中国森林蓄积量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增加森林蓄积量的目标,全国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达到1.2亿吨二氧化碳,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建成。中国还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仅2016年1至7月就发行绿色债券1200亿元,占全球40%多。可以说,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坚定实践者。
在气候变化应对方面,中国还超越自己的国际法律责任,履行大国道德责任。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既无强制减排的国际法律责任,又无援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义务,但是中国充分尊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充分保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利益,作出了力所能及的额外贡献。
“十二五”以来,中国政府累计投入5.8亿元人民币,为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实物和设备援助,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培训1000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家和官员。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宣布,中国拿出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倡导下被写进会议公报中。可以说,中国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秩序的重要贡献者。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