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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中组部人社部: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5日 03版)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邱玥)中组部、人社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镇事业单位倾斜。

        《通知》明确,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通知》明确,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通知》明确,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向县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工作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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