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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擦亮农产品的地标名牌

    作者:王丹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5日 02版)

        【新闻随笔】  

     

        百色芒果、大田高山茶、诺邓火腿、京西稻、佳木斯大米、富锦大豆……在近日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2000多平方米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专业展区中,汇聚了近400家单位的35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作为本次农交会的重要活动之一,如此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集中参展推介,让前来逛展的公众得以直观领略农产品的地域及文化魅力。

     

        顾名思义,农产品地理标志就是指标示农产品“产自特定地域、彰显独特品质”。老话讲“名”正则“言”顺,农产品有“名”有“姓”,而且还是跨过一定门槛才争得的“名”与“姓”,闯起市场来自然腰板直、胆子壮。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农产品地理标志早已成为具有地域特色农产品的金字招牌,不仅多数市场反馈良好,而且作为当地的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也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特色农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也正是由于其所带来的效益日益显著,近年来地理标志商标申请热度始终不减。此次农交会期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张华荣透露,我国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2004个,备案特色资源6839个,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20个。不到9年的时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量到质,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扩容,也见证了我国特色农业的发展成就。

     

        福洪杏、罗甸火龙果、攀西大田石榴……一个商标带活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案例库,不断地更新。无形商标,正在成为兴业富农甚至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器。但农产品并非获得商标,就会自动实现身价升值。不少媒体报道发现,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申请热、使用冷、效果差”的现象并不鲜见。临猗苹果、芮城花椒等一大批农产品品牌因为缺少规划、疏于管理等,并没有产生预期的可观效益。既已申请证明商标,就该充分挖掘与开发,否则不啻于对区域公用品牌资源的极大浪费甚至破坏。

     

        让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真正成为金字招牌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其中,首要的就是呼唤政府部门自觉规划、主动开发,要打好政策统筹、企业引进、标准生产、质量安保、品牌推介等整个大算盘。通过打好手中行政、财税等几张牌,创造条件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品牌产业的发展中,形成擦亮金字招牌的合力。在此,尤其要把好质量管理关,唯有确保了“舌尖上的安全”和“舌尖上的味道”,才能谈得上解决“酒香也怕巷子深”的问题。擦亮农产品的地标名牌,土特产也能成为市场中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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