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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树立公民法治信仰

    作者:毛杰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12日 08版)

        【声音】

     

        树立法治信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在现代社会,法治不应仅作为一种治理方式和规范公民行为的制度体系,还应成为社会公众普遍信仰的理念。在当代中国,明晰法治信仰的科学内涵和价值功能,正视公民在法治信仰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多个方面着手促进公民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是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以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为根基。我国法治文化源远流长,儒家思想为法治信仰提供道德取向,道家在尊重并利用自然规律方面提供了哲学思考,法家则提供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参考。以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为依托。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公正的司法活动,使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成为宣扬法律正义的过程,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法治教育的易受性和有效性。借助新媒体,运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加强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情感、法治思维。另外,还要以规范法律运行机制为保障,维护法治权威;以完善法律制度为基础,推进阳光法律实践;强化公民权利意识为关键,推动公众理性参与法治建设。

     

        (毛杰/文 摘编自《中州学刊》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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