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明确规定,“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公共场所有人突发急病,无人会救或无人敢救的现象屡屡发生。急救不当可能面临担责风险,或许是公众不愿、不敢施救的主要因素。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在人道主义层面,“急救免责”都具有标志性意义。但是,即便法律上可以免责,施救者在紧急救治的过程中,也可能因为专业水准不够,而给被救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可见,“急救免责”仅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第一步。在破除没人敢救这一尴尬现实的前提下,更要着力解决没人会救的难题。何为具备急救技能,哪些适合社会施援,哪些需要等待专业人士,都须明确。同时,要鼓励公众通过培训或自学,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原载于荆楚网 作者:磊磊 摘编:付双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