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客、微博、微信到新兴业态直播、虚拟现实技术。在新兴媒体花样翻新的冲击之下,人们常会听到某种技术、媒介和艺术形式将会消逝的“预言”。但历史表明,没有一种“新”有权力取消人类已选择并喜爱的技术、媒介和艺术形式。而对新媒体的判断标准,或可考虑:一则在目标上要有促成全球性变化的勇气,二则在理念上要理悟单一突进科技或艺术都是糟糕的,三则在手段上要有不断创新的智慧。
新媒体汇合科技、艺术
广义上,新媒体艺术有两个指向:一是二战之后兴起的“新媒介”,二是数字新媒体艺术。就前者而言,二战之后伴随着科技发展,电视的普遍性崛起带来的视频元素,为人类艺术提供了新的可能,艺术家们开启了现代“新媒介”艺术的发掘之旅,视频以及相连的声光电元素逐渐成为现代艺术的创新之维。
就后者而言,随着虚拟现实技术与艺术的创新崛起,随着基于比特数字与计算机创作的艺术创意攀越,科技一次又一次划时代地为艺术创造出新的可能。不少中西方学者都一致认为新媒体是当代艺术的核心,这是因为新媒体恰好被包裹在艺术转变与创新的进程中。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是由数字新媒体艺术在促进艺术与科技汇合方面的表现而铸就的。因此,有必要在新的生态与新的节点上,重访新媒体艺术时代科技与艺术的共生问题。
科技、艺术互为创新灵感
技术与艺术的共生之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艺术与技术的同源。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早期“艺术”的概念都与“技术”的范畴相连——在古代中国曾长期视“艺”为整理植物、整理园圃的技术;在古希腊视手工业、农业、医药、骑射均为“艺术”。第二阶段是艺术与技术的分流。文艺复兴后,人们逐渐意识到有一个独特的艺术领域。1747年,法国美学家阿贝·巴托首先提出把“美的艺术”与被称作“机械艺术”的技艺区别开来,美学随之诞生。1543年哥白尼的日心说和《天体运行论》、牛顿代表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等的问世,标识着自然科学的诞生与发展;数百年后的工业革命展示了艺术与技术分流的一种“彻底性”。
如今,科学与艺术的结合,已成为一种对人类思维与观念的培养:科技进步天然地应该在艺术创新中应用,以至于人类科技史上的诸多新技术、新材料,一经发现或发明,便快速地与艺术结合。科技推动了艺术的发展,艺术也乐于接受科技进步的刺激,二者的结合使得人类的艺术与科技形态不断创新,还使人类的诸多思辨与行为方式发生变化,这已是新媒体艺术时代的常态。
科技与艺术正如人的左脑与右脑,感性与理性、逻辑与形象。二者结合幻化出的超越性往往是人类的创新之源。就科技与艺术的互相吸引而言,一方面,如今新媒体艺术具有深刻的科技性特征。人类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无论从广度还是速度上,都逐渐彻底摆脱物理时空的限制和束缚,甚至抵达虚拟、超时空的状态,艺术信息的数量级也已完全与传统艺术时代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方面,在共生中,并非只是艺术受惠于科技,艺术更对科技不断提升。它使原本冰冷的、工具属性意义上的科技,富有了奇幻、雅致而温存的美。这二者的汇合,不仅体现在手段与方法的结合,也体现在认识与解释世界的理念之深度相遇。例如,量子力学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科学理论之一,其与20世纪的艺术主题有深刻的相似之处,艺术也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移走移动、动态开放的状态之中。有学者以“量子诗学”指称这种相似。再如,现代物理学奠基人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的基础》,提出了由于有物质的存在,空间和时间会发生弯曲的假说;几乎在同一时间,立体主义大师毕加索和布拉克开始创作拼贴作品,向传统的美学提出挑战。
新媒体艺术应体现创新智慧
当然,当人们造就了科技,也便开始被科技塑造。于是很重要的一个提醒是:我们拥抱的是新媒体艺术的“科技性”,而非过度的“科技主义”,或者说我们反对的是“唯科技主义”。二者的区别是,“科技性”承认艺术为本,在本质上承认艺术的主体性基础上,在借助科技提升艺术的同时,让科技和物质也饱富生命感,并最终使科技与艺术水乳交融。而“唯科学主义”则从本质上断定科技的主体性,从科技的主体出发对艺术进行改造或说明,常常缺乏对自然、人文与人性的敬畏,此时艺术只是工具。
不过,在肯定与拥抱科技的同时,也需要为艺术说几句话。科技可以精确呈现、实证描绘、定量判断,而如果艺术一旦只追求精确和已知,一定难以构成深刻的作品、流派和品类。科技可以有统一的标准,但艺术不可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对科技的专业点评,常常由从事科技工作和研究的专业人员来进行;而对艺术优劣进行判断的群体,实在太过庞大,甚至谁都能说两句,点评者正向引导和误导艺术接受者的可能性都很大。
至于该如何判断好的新媒体艺术,或可考虑从能促成全球性变化,在理念上也不单一突进科技或艺术,而且在手段上还要有不断创新的智慧等角度来评判。
毕竟,新媒体艺术应该成为最能融科技与人文于一体的艺术形式与品类,将深刻地建构和影响人类艺术的格局和走向,最终成为人类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和审美经验来源。
(刘俊,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