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李韵)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首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3日在北京举行。论坛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加大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力度上凝聚共识、在促进全国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联系上形成机制,努力实现文物保护社会参与、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新格局。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表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并且具有可行性。目前,文物博物馆系统的行政、事业机构设置与承担的繁重任务相比很不适应。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一个正金字塔形,文物管理技术队伍的结构是一个倒金字塔形。而社会组织因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发挥政府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既可以承接政府扩散的一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也可以代表公众对政府文保政策提出意见、加以监督。
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李春林在致辞中说,应该形成一种社会共识: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某家单位或机构的事,也不仅仅是某个专业群体的事,而是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行动起来、联合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只有把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组织,才能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他说:“文物,提醒我们记得来路;文物,启示我们继往开来。我们要站在更高的起点,更大的平台上,动员社会力量,更多参与更多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强调,国家文物局始终把社会力量参与置于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社会力量看作文物保护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说,国家文物局将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建设,开源辟流,疏通渠道,在文物保护维修、博物馆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为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政策支持。他认为,文物保护需要社会力量更多,更广泛地参与: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
与会者围绕“更多参与,更好保护”的主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晓东、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丁枫、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刘爱河、敦煌研究院研究员马德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心得。襄阳拾穗者民间文化工作群、长城小站、建川博物馆聚落、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苏州古城拍摄记录志愿者协会、北京大学文物爱好者协会等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代表,介绍了自己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
与会者通过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倡议书》,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宣传与普及、监督与管理、保护与修复、活化与利用、文物保护制度设计的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