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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3日 星期四

    “浪费保证金”

    作者:何青云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03日 07版)

        【时事图说】

     

        据媒体报道,某地人均消费近200元的自助餐厅,商家提前向食客收取每桌100元的保证金,如果每位客人吃剩的食物超过200克,就要被加收20%的餐费。据调查,全国不少城市的自助餐商家都有类似规定,要求顾客就餐之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浪费保证金”。商家称此举是为了避免浪费,如果浪费不过于严重,钱都会如数退还给消费者。

     

        何青云绘/光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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