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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南京名城会探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

    从保护“城市遗产”走向保护“遗产城市”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26日 09版)

        大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球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的共同挑战。近日,在古城南京举办的第七届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上,来自俄罗斯、韩国、印尼等14个国家的22位市长和市长代表与各界专家学者会聚一堂,共话文化传承与城市遗产保护。

        过去30年里,我国城市化率以平均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上升,每年有1200多万人口涌入城市。庞大的人口数量加上势头强劲的商业化浪潮,是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硬疙瘩”。

        “我们对城市遗产的保护意识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有些城市用文物保护代替文化保护。”国务院参事仇保兴表示,许多古城将单纯的物质遗产的保护理解成文化保护,出现了许多不伦不类的城市布局,对城市文化遗址造成破坏。例如,有些地方在古寺周边搞开发,竟让千年古刹与高楼大厦“交相辉映”,还有些地方在古镇大搞商业开发,让好好的古镇失去了文化意味。“不能把城市中的文化遗产看成是孤立的单元,而要通盘考虑。”

        “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从保护‘城市遗产’向保护‘遗产城市’转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建议,“传统上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仅限于几个文化遗址,但这种点状保护远远不够。”单霁翔强调,保护城市文化遗产要下好全城“一盘棋”,不仅要重视“点”的保护,还要注重文化线路与城市整体格局的保护。

        可喜的是,通过历届名城会的讨论,一些城市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着手解决。如南京,就在城市文化遗产的成片保护与活态保护上下足了功夫。近两年来,南京以城市规划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陆续公布了1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并为516处重点保护文物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地带”两条红线,禁止在文保单位周边搞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并规定附近建筑物的体量与风貌,“由点到面”地保护文化遗产。按照这个标准,南京老城区的40%全部被纳入保护范围。

        南京市市长缪瑞林说:“城市遗产的保护重在追求文化传承与城市建设的良性互动,老城区、老建筑不是负担,而是亟待开发的人文空间。我们制定法规严控老城区建筑盲目‘长高’,力求彰显南京的古都风貌,做到有貌、有形、有神。”

        (本报记者 郑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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