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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对案例式教学法的一点建议

    作者:李宁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25日 13版)

        【论教】

     

        当前,很多高校在教学中采用了案例式教学法。这种方法,对于提高学生们的实际工作能力,有着极大的帮助,尤其在一些社会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上,比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经过若干年教学实践看,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其一是授课人往往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案例,因此讲起来总有点雾里看花,隔靴搔痒,影响了学生们对案例的吸收。其二是在案例的选择上,陈旧的、简单的较多,而新鲜的、复杂的较少,使得学生们感到索然无味。因此,必须解决由谁来讲和怎么讲的问题。

     

        以往的案例教学大多采取由高校的专职教师来授课的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是大多数高校教师本身并没有更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的实际工作经验,仅有的实际工作经验是通过挂职获得的,这和长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相比,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如果请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长期工作过的,尤其是基层工作经历比较丰富的领导干部来担任高校案例教学课的主讲教师,是不是效果更好一些?在这些人当中,可以优先考虑在人大、政协任职或已退休的领导干部,因为他们时间相对宽裕,且工作经验一般比较丰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作为案例来组织讲稿,教给学生,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而且,所举案例的新鲜度、多样化和复杂性,肯定是目前书本上的案例所无法比拟的,在引导学生们分析、讨论时,无论是案例的背景介绍,还是事件的发生、发展、应急处理的方案及其结果等,都具有目前高校教师所不具备的优势,其工作经验,工作风格,也能极大地拓展学生们的视野。案例处理的结果,还可以引发学生们讨论,最终的答案不一定是已经处理过的结果,可能在讨论中还会发现更好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这样,在不断的分析、思辨中,学生们自身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就不知不觉地提高了。

     

        通过这种授课活动,既能使学生们增加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为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也能使老同志们感到自己尚有余力,能够继续发挥光和热;同时又便于使老同志们了解到当前学生们的思想状况、学习能力、学术水平,在人大、政协的工作中,便于提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提案,可以说,一举多得。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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