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李慧)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办、国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
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督查巡查将对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综合督查,对2015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试考核试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进行巡查。督查巡查工作紧紧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打好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巡查组,督查巡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督查巡查组还将视情况进行暗访,以适当方式接受群众举报。目前,各组已陆续出发,计划10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