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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关于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作者: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5日 02版)

        一、应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总统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哈米德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0月14日至15日对孟加拉国进行国事访问。此次访问开启了中孟传统友好关系的新篇章,对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分别同孟加拉国哈米德总统、谢赫·哈西娜总理和希琳·乔杜里议长举行了会谈、会见。双方就中孟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三、双方对中孟传统友谊和双边合作取得的快速进展表示满意。双方认为,中孟作为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两国的合作、发展与繁荣,有利于增进两国人民的福祉,也将促进本地区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的自强。基于双方对发展友好合作的强烈意愿和两国合作的广阔前景,双方一致同意,将中孟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四、双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中孟关系发展的重要原则,包括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尊重和支持彼此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和支持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中方赞赏孟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支持中方,支持中国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孟方感谢中方支持孟加拉国为维护独立、主权,实现国家稳定和发展所作的努力。

     

        五、双方同意,加强两国高层交往,积极利用国际多边场合举行两国领导人会晤,扩大两国政府、立法机关、政党以及两国人民之间各级别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互信。双方同意,定期举行中孟外交磋商,以便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就双边关系以及国际和地区事务充分交换意见。

     

        六、孟方赞赏“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认为这一倡议将为孟方实现2021年建成中等收入国家和2041年成为发达国家的目标带来重要机遇。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充分挖掘各领域合作潜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两国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七、双方同意扩大和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将基础设施、产能合作、能源电力、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农业作为中孟务实合作的重点领域加以推进。两国政府对口部门将在上述领域加强政策交流,为双方合作提供规划和指导,增加投资与人力资源开发,鼓励两国有关企业加强合作。双方对帕亚拉1320MW燃煤电站、卡纳普里河河底隧道、达舍尔甘地污水处理厂、油轮和散货船采购、帕德玛大桥、第四代国家数据中心等项目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满意。孟方提出了电力、信息通信、河道管理、基础设施等领域的22个项目,中方愿考虑并鼓励中国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探讨开展合作。

     

        八、双方对签署中孟关于开展产能合作框架协议表示满意,一致认为上述框架协议将有助于两国产能领域企业和金融机构提高投资与合作水平。双方同意,具体合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冶金、材料、资源加工、装备制造、轻工、电子、纺织、半导体和纳米技术、产业集聚区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领域。双方同意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开展开发、投资合作。双方同意就河道管理包括河道疏浚和回填继续进行合作。

     

        九、双方欢迎中国金融机构为双方合作提供融资支持,并愿为重大项目合作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双方将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内加强合作,对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向孟加拉国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表示欢迎。

     

        十、双方认为,定期举行经贸联委会会议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对2016年8月在达卡成功召开第十四届经贸联委会会议表示满意。双方表示,将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孟经贸联委会等机制作用,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发展。双方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孟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双方同意就建立中孟自由贸易区开展联合可行性研究。中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孟投资兴业,建设经济和产业园区,孟方将为中方企业在孟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和支持。

     

        十一、双方认为,两国在海洋事务中存在广泛合作潜力,一致同意建立海上合作对话机制。中方愿帮助孟方发展蓝色经济并加强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孟方对此表示感谢。

     

        十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孟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南南合作的重要伙伴。双方同意在南南合作框架内加强双、多边合作,为各自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努力。孟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赞赏中方援建中孟友谊系列大桥,推动孟国内互联互通。中国政府将继续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帮助,并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框架内对孟开展项目合作。

     

        十三、中方注意到孟方在应对海平面上升,填海造地,保护农田和森林(包括红树林和海藻)免受盐碱化等气候变化问题上存在关切。中方愿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同孟方加强合作,支持孟方为此所作的努力。中方支持孟方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努力,愿意为孟方加强灾害管理能力、提高城市和工业区的垃圾管理和污水处理水平、建设抗震基础设施等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四、双方同意为孟人员提供更多人力资源和技能开发方面的培训机会。孟方感谢中方为孟学生和官员赴华提供教育、培训和奖学金,中方将继续为孟培训公共管理、科技、农业、卫生、艺术等领域专业人才,帮助孟方开展职业教育,继续为孟学生来华留学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

     

        十五、双方同意加强人文交流,传承中孟友谊。双方同意将2017年确定为“中孟友好交流年”,扩大在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媒体、智库、青年、妇女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地方之间的互动。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中孟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中方将在2016至2020年内,为孟方培训500名汉语教师,邀请100名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来华培训或访问交流,邀请600名孟青年学生来华参观访问。双方同意,根据平等互利原则,不断提升双方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

     

        十六、双方同意保持和加强两军各层级交流与合作,深化在人员培训、装备技术、联合国维和等领域合作。

     

        十七、双方谴责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中方支持孟方就打击恐怖主义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作出的努力,愿在反恐情报共享、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同孟方开展合作。双方愿探讨在反恐领域建立机制性对话。

     

        十八、双方重视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对于促进四国务实合作及地区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愿意就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加强沟通与协调,推动各方尽快就四方联合研究总报告达成一致,建立四国政府间合作框架,早日启动早期收获项目。

     

        十九、双方强调,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致力于推动国际组织民主化。双方主张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关键作用,支持对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必要的改革,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主张会员国应通过民主协商,在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全面改革议程并达成最广泛一致。

     

        二十、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合作,在可持续发展、能源和粮食安全及其他涉及发展中国家诉求和挑战的全球性问题上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致力于推进全球与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双方同意在贸易、经济、金融等国际组织中加强协调,支持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巩固南南合作的努力。

     

        二十一、双方认为,南亚的发展充满活力和潜力。双方重申,致力于实现一个和平稳定、开放包容、发展繁荣的南亚。双方同意加强在南盟等地区合作机制中的协调与合作。

     

        二十二、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以及产能、能源、信息通信、投资、海洋、防灾减灾、人文等领域合作文件。

     

        二十三、习近平主席感谢孟加拉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孟加拉国领导人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中国。

     

        二O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于达卡

     

        (新华社达卡10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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