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湖北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要交最高金额为2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交不许施工。如果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还可提高比例。
用工资保证金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直接方法,却并非治本之策。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加之监管缺位才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根本原因,对此要加强重视、严格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的监管要起到跟进作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同时,对拖欠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失信企业的招投标资格,掐住企业命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问题。
(原载于长江网 作者:薛建勇 摘编:罗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