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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08日 星期六

    加拿大劳资关系的法治化进程

    作者: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08日 11版)

        【论点摘编】

     

        作为移民国家,加拿大的劳资关系算不上和谐,中间还夹杂着各种族裔关系,劳资斗争往往被族裔矛盾所冲淡和掩盖。近代以来加拿大劳资关系经历了三次大转变。第一次是从手工作坊家长制下的师徒和主仆关系,向市场经济下的契约式劳资关系转变,延续时间至19世纪末。第二次是从市场化劳资关系向国家法治化劳资关系转变。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机器代替手工,雇工增多,劳工们开始有组织地提出诉求。针对一些有规模的罢工,政府一方面用民兵和军队维持秩序,另一方面成立劳工部,加强对劳资问题的立法和调解管理。第三次劳资关系转变始自20世纪80年代初,因经济衰退、滞胀、石油危机,公私部门的雇主都实行紧缩政策,此时的劳资关系朝向资方倾斜,尤其是政府雇主与公共部门雇员工会之间,工会的政治影响力有所下降。纵观加拿大劳资关系史,法治化进程愈发凸显,特别是20世纪中期以来,劳资双方斗争主要就是制订和补充有利于己的法律,废除或者修改不利于己的法律,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法律权利。

     

        ——摘自刘军《经济社会史评论》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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